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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联城二期滨河新村安置点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户型调整批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现将南陵县联城二期滨河新村安置点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户型调整予以公示,征询公众意见。二、调整原因及内容:因本项目用于籍山镇仓溪整村推进示范项目拆迁安置,过程中一方面因安置户要求增加90㎡户型进行安置,另一方面90㎡更易于后期安置,故将2#、3#、4#、5#、9#楼的规划单体户型予以调整。本次调整总体规划布局,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保持不变。调整内容仅为建筑单体户型,原批准规划2#、3#、4#、5#、9#均为六层、户型均为45㎡;拟将该5栋楼二至六层45㎡户型调整为90㎡户型,调整前二至六层45㎡户型套数240套,调整后二至六层90㎡户型120套。三、公示地点:1.项目现场;2.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四、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满前按下方联系方式来电并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五、联系方式:1、地址: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管理股(市民服务中心5021室)2、咨询电话:0553-6824751六、调整前后照片见附件南陵县联城二期滨河新村安置点户型调整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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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3-11-07
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安家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经南陵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1日,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陵县公安局、南陵县财政局、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安家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安家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皖发改规划〔2022〕136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加快城镇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补助范围1.本县农村居民(户籍在我县农村的居民,包括“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前登记为“粮农、菜农、农村集体户等”)。2.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即期房和现房,不包括二手房),于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二、补助标准购房补助包括面积补助和契税补助。1.面积补助:按购房面积一次性补助400元/㎡,每套住房最高补助5万元。期房按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核计,现房按不动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核计。2.契税补助:按购房实际缴纳契税的50%给予补助。三、补助申请期房面积补助在预售合同签订备案后申请,契税补助在缴纳契税后申请;现房面积补助和契税补助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一并申请。四、其他规定1.购房人为二人及以上的,均为农村居民的享受全额购房补助;含非农村居民的,按购房人中农村居民所占比例享受购房补助,其中合同载明份额约定的,按照约定份额比例给予补助。2.享受农村居民购房补助的商品住房,因特殊情况确需解除合同的,应将享受的购房补助退回后,办理解除合同手续。3.在2023年5月1日前已在县住建局网签系统签约的商品住房不享受购房补助。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对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骗补(含应退未退)人员,一经查实,由审核责任相关单位协同追回购房补助资金,并严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对审核不严、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5.购房补助的申请收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五、部门职责1.县住建局牵头负责购房补助工作,负责申请受理、购房时间和发放购房补助资金并建立台账。对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负责通知申请人退件,对符合条件审批通过的,负责将补助有关信息记入楼盘录入信息系统进行同步管控,县自规局协助。2.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等单位协助核查享受购房补助情况并出具核查意见。3.县公安局负责农村居民户籍确认工作,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镇人民政府协助。4.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并安排购房补助资金。5.各相关单位应确定具体经办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方便农村居民办理购房补助申请、资格审核等手续。六、申请材料及要求1.申请材料①《审批表》(详见附件);②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③商品房买卖合同(期房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现房提供);④房屋契税完税证明、购房发票;⑤申请人在本县商业银行开设的存折(卡)或社保卡。2.购房补助申请统一安排在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县住建局窗口受理,审核受理时间统一为每月1日至15日(工作日)。3.县住建局由当月16日起牵头协调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等单位于次月15日内形成审核意见;4.通过资格审核的,在南陵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nl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住建局向县财政局申请下达补助资金并告知申请人,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开设的存折(卡)或社保卡(时限为6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退回重新审核。七、本实施意见与其他类型购房补助政策不叠加享受,未尽事宜及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会商解决。八、本实施意见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附件:1.南陵县农村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购房补助审批流程图2.南陵县农村居民购房补助申请审批表3.南陵县农村居民购房补助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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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5-04
《南陵县城北片区滨玉新村周边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图则调整》公示
南陵县城北片区滨玉新村周边地块北至太白大道,西至秋浦大道,东、南至后港河。现将《南陵县城北片区滨玉新村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图中有关道路名称为暂用名,以县地名办核准公告后的标准名称为准)。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信方式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综合分析各方意见和建议后依法报批。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0日二、意见和建议反馈途径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反馈途径如下: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3005室,邮编:241300;2、前往上述地址反馈(工作日内上班时间);3、将注名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的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657294494@qq.com。咨询电话:0553-6826358,联系人:胡工。附件:南陵县城北片区滨玉新村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调整(规委会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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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3-04-28
南陵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公布
南陵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一、申请条件根据芜政办秘〔2016〕161号文件,在优先满足城镇低保、低收入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将棚户区改造居民、受灾群众、搬迁移民、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和医生、教师等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同时,继续扩大保障覆盖面,在上述人员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凡有住房需求的无房或住房困难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二、申请流程根据芜保组办〔2015〕11号文件,我县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核环节,对有居住需求的人员持身份证件到南陵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窗口和户籍所在地各镇人民政府镇村建设办公室登记申请,或通过皖事通APP线上申请租用。三、所需材料1.申请人承诺书;2.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本县域内不动产查询证明;3.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身份证、户口本;4.申请人婚姻状态证明。四、申请期限和地点1.申请受理时间:常态化受理2.线下受理地点:①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地点,请到籍山镇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侧宜居公司窗口;②各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地点,请到户籍所在地的各镇人民政府镇村建设办公室申请。五、监督举报电话0553-682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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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2-07
南陵城区将新增2个邻里中心!
根据南陵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表中获悉南陵将新增2个邻里中心和顺睦邻中心和江南府邻里中心进 展 情 况目前和顺睦邻中心已全面施工建设,完成工程量70%,预计3月底可投入使用;江南府邻里中心已完成施工图、清单造价、图审、消防改造等施工前期工作,预计2023年春节后施工招标,预计2023年5月前启动施工,2023年底前入驻专业机构运营。邻里中心又称街坊中心,是“服务于社区的商业”,其实质是集合了多种生活服务设施的综合性市场。邻里中心作为集商业、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等于一体的“居住区商业中心”,围绕12项居住配套功能“油盐酱醋茶”到“衣食住行闲”,为百姓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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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3-02-07
南陵城区乌霞路南侧地块即将拍卖出让
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乌霞路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本次地块采取带规划设计方案和回购协议、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具体内容详见规划设计方案、《乌霞路南侧地块商品房限价回购协议》。二、竞买资格及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不得以挂靠方式参与竞买。竞买人在自然资源市场领域中有失信行为及失信惩戒信息、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竞买。三、公告及报名方式(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和最高出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二)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3日至2月23日(工作日),到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30室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股获取。(三)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3日至2月23日(工作日),到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30室向我局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四)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16时(未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视为无效申请)。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应于2023年2月23日16时20分前将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交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2月23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五)拍卖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10时整。拍卖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三楼。(六)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登记的有效报名竞买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拍卖活动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间已报名登记者并取得的竞买资格竞买人自动转为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资格。挂牌出让起始价为拍卖起始价。已被确认为有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参与挂牌报价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挂牌期间,具备申请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可继续参加竞买报名。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6日16时前(未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视为无效申请)。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应于2023年3月6日16时20分前将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交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3月6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均采用增价有底价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原则和最高竞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竞价自出让起始价起,由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挂牌时间:2023年2月24日8时至2023年3月7日10时。摘牌时间:2023年3月7日上午10时。摘牌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三楼。四、其他事项(一)土地交付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竞得人竞得地块后,须同时与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乌霞路南侧地块商品房限价回购协议》。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已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建设,地块内住宅、商业及地下机动车库(不含人防)等由政府采用限价回购的方式进行回购。回购总面积约79267.22㎡,其中住宅房552套面积约62172.21㎡,全部商业房面积约6120.15㎡,地下机动车库面积约10974.86㎡,住宅、商业房回购单价为6200元/㎡,地下机动车库(不含人防)回购单价为5500元/㎡。具体回购标的、回购单价及总价、购房款支付方式、建筑材料使用及相关要求、小区基础设施及构筑物附属物配套建设要求、建设工期(20个月竣工交付,其中规划建设的1#楼可在22个月内竣工交付)房屋交付等内容详见《乌霞路南侧地块商品房限价回购协议》。(四)竞得人竞得的本地块不得用于抵押融资或担保等其他商业行为,土地和回购的在建工程不得抵押。(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按《芜湖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芜市建函[2021]147号)要求为住宅工程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六)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七)竞买约定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我局书面提出。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3.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4.增价幅度:10万元人民币。出让金支付方式:竞买保证金2800万元(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成交后转作土地出让金,并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支付至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在6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予以发放不动产权证书。5.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拍卖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6.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7.成交价格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8.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现场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未按合同约定规划指标、建设条件和土地用途开发建设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置。9.竞买人提交资料时可向我局索取竞买保证金帐户。五、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此次出让须知执行。咨询电话: 0553-6820960网 址: http://www.nlx.gov.cn/http://www.landchina.com/http://whsggzy.wuhu.gov.cn/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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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02-0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新闻发布会召开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新闻发布会南陵县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登记颁证工作历时3年,在县、镇、村共同努力下,特别是镇、村投入了大量人力参与权属调查指界和发证工作,当前全县农房发证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县委宣传部批准,今天在这里召开南陵县农村“房地一体”登记颁证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全县通报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一、当前工作进展全县累计完成宅基地测绘121235宗,覆盖城镇规划区外全部农房,并按宗地建立地籍调查数据库和农房登记数据库。在已调查测绘宅基地中,户主或户内代表已签字确认的108948宗,因人员外出、资料勘误等原因未签字或重新确认的12287宗。在所有宗地中具备发证条件92129宗,因一户多宅、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属争议、历史遗留等问题暂不能发证的宅基地29106宗。完成村镇联审并登记的89831宗,制作农房不动产证书76310本,各村已领回证书56769本,将陆续发放到村民手中。二、下一步工作安排今年8月份开始我县农房发证工作已转入证书制作和证书发放阶段,2023年我县农村“房地一体”登记颁证工作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将已制作好的证书发放到村民手中。我县经调查核实后具备发证条件宅基地92129宗,截止11月30日已制作证书76310本,尚有15819本农房证书没有完成制证。2023年完成剩余15819本农房证书的制作,将92129本证书全部发放到各村委会,村民可到村委会领取农房证书。二是开展因“一户多宅”等问题暂不能发证的宅基地甄别核实工作。我县已调查建库的121235宗宅基地中,因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户多宅、权属争议、历史遗留等因素暂不能发证的29129宗宅基地,县农房办公室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原则,组织各镇逐户审查甄别,审核后确实不能发证的宅基地,做到问题表述清楚,户户回应明白,充分保障村民知情权。三、对热点问题的统一回应在农村“房地一体”登记颁证过程中,我县将国家、省、市、县对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印制了宣传手册和宅基地30问发放到镇、村。今天我局将围绕近期群众来电来访咨询的热点问题进行说明。1、2020年以后新建的房屋怎么发证?根据《南陵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规定,我县2020年4月26日前已建成的农房纳入统一登记发证范畴。2020年4月26日之后新建的农房办证按正常流程办理,具体登记流程为:村民将镇政府批准宅基地建设审批文件、土地及房屋的测绘报告,交由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代理办证。2、村民发现新领取的农房不动产证书有误怎么办?村民发现自家农房不动产证书出现权利人、界线、房屋结构等内容错误时,可向所在村委会或镇自然资源所反映,经村镇核实确实存在错误的,将确认错误材料交由各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办理更正登记手续,并换发不动产证书。3、农房发证与拆迁之间的关系。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是保障农民宅基地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一种手段,体现的方式有三个方面:一是以户为单位登记具有使用宅基地资格的人;二是对宅基地范围面积进行登记确认;三是对宅基地上用于居住功能的房屋进行登记。与征地拆迁工作既调查宅基地户内人口,还要调查宅基地上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宅基地上附属的厕所、牲畜棚、农具存放棚等)。比农房发证更细致更具体,村民无须担心。朋友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重要惠民工作,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政治勇气和担当,以群众诉求为导向,直面工作存在问题,圆满完成我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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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3-01-04
南陵县戴塘安置小区三期选址、建设规模确定
南陵县戴塘安置小区三期来了(方位注,仅供参考)戴塘安置小区三期项目位于滨玉新村东侧、太白大道西南侧,漳河北侧、利民北路延伸段两侧,总规划面积36995平方米,建筑面积842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91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06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7栋住宅楼,长228米、宽30米滨玉路,5栋附属商业建筑,以及配电房、地下室等配套工程。近日,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南陵县戴塘安置小区三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同意项目工程概算。项目上报概算34432.64万元,核定概算总投资26999.66万元,核减7432.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428.49万元,其他费用571.17万元,预备费26999.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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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2-12-15
秋浦印象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近日,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秋浦印象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公示时间是11月9日至11月15日。秋浦印象安置房工程位于乌霞路以南,秋浦大道东侧▼(鸟瞰效果图)南陵县秋浦印象安置小区建成以后将更好的改善社区环境面貌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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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2-11-11
城东籍山东路北侧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公示
城东籍山东路北侧地块,位于奎湖路以东,籍山大道以北,新天地商业广场以西,麒麟山庄小区以南。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面积:52166.42㎡(78.25亩)。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其中,临籍山路住宅建筑高度≥24米。出让年限:70年。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1.988亿元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位示意图仅供参考,实际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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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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