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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最新安家补助实施细则公布

南陵最新安家补助实施细则公布

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网    1809人浏览   3人点赞   发布日期:2021-04-01

一直以来,南陵县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才当作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来抓,2020年11月5日,结合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和鼓励南陵人返乡就业,出台了《南陵县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鼓励支持返乡就业的实施意见》。为了确保《实施意见》中有关人才安家补助的这一好政策加速加快圆满落地,南陵县住建局在《实施意见》制定的过程中,就同步对人才安家补助政策的具体实施进行了多轮专门座谈研讨,并及时拿出了《安家补助实施细则》的讨论稿。在《实施意见》出台以后,南陵县住建局即根据《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牵头县人才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和县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多次集中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对《实施细则》讨论稿进行逐步修订完善,最终,在2020年12月31日,联合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出台了《南陵县稳定就业安家补助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有:

一是,申请的对象:凡是在我县经济开发区(包括弋江、许镇2个工业集中区)和其他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稳定就业的人员均为申请的对象。

二是,申报的条件:申请对象申报安家补助,必须同时满足2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在2021年11月4日之前已经稳定就业”,第二个条件是“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4日在我县县城规划区内购买了新建商品住房”。

三是,补助的标准:按照三种标准进行补助。

其一,对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申请人,按照所购房屋的面积给予600元/㎡补助,每套房屋享受补助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其二,对专科及以下等其他的申请人,按照所购房屋的面积给予300元/㎡的补助,每套房屋享受补助的最高标准为3万元;

其三,对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均为申请对象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叠加享受补助,每套房屋叠加享受补助的最高标准为8万元。

四是,办理的流程。按照“一次受理、分别审核、集中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进行办理。办理的基本流程是:申请人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企业签附意见后,报县住建局受理并进行预审,对预审通过的由县住建局分别送至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最后由县住建局进行集中核算审批、打卡发放。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申请人应当从2020年11月5日(含5日)起稳定就业满1年后才可以提出申请。另外,申请人在享受安家补助后,在我县就业服务必须满3年期限,同时申请安家补助的房屋3年内不得转移。为方便办理,申报的地点设在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县住建局窗口。

五是,发放的方式。按照“一次申报一次核算分三期发放”进行,也就是,申请人在申报的时侯,一次提供申报所需的资料,发放补助时一次进行核算审批享受补助的总金额,第一年发放享受总额的40%,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发放享受总额的30%。

《实施细则》出台后有关工作安排等情况:

目前,南陵县住建局正着手对现有的“申请对象”及“购房”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来估算所需要的资金;正着手准备申报的清单表格、转送衔接等前期工作。并将适时牵头各审核认定、把关等相关单位,确定各环节的工作人员,成立专门的“工作组”,以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力求达到预期成效。

总共执行时间 0.0302717